• 索 引 号: FJ00123-0900-2018-00180
  • 文号: 闽卫办筹建〔2018〕23号
  • 发布机构: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
  • 生成日期: 2018-08-28
  • 标题: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妇产医院(筹)印章的通知
  • 内容概述: 启用福建省妇产医院(筹)印章的通知
  • 有效性:有效
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妇产医院(筹)印章的通知
来源: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: 2018-08-31 10:05

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、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,委直属各单位,福建医科大学、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,省中医药研究院,委机关各处室:
  福建省妇产医院已经省委编办批准设立,为便于开展筹建工作,经省卫生计生委研究,自即日起,启用“福建省妇产医院(筹)”印章。
  附件:印章印模

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
2018年8月28日

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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